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因为永续债的话相当于是股权投资,因为它不用归还本金,但是这个其他债券的利息啊,他就不属于永续的,他本质是属于借款,这个是可以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中免税收入有一项是符合居民条件之间的股息红利。然后另外还有一个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不能扣除包括罚金罚款,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问这个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和前面那个符合居民条件之间的股息红利有什么区别,很容易就混了。
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免征企税,这个政策同时也适用永续债。那么永续债发行方支出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其他的债权利息支出为什么就可以税前扣除?
老师问下,关于这个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是不是只要企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关联方相对应的这部分利息也就可以不算作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上面那张图我怎么理解
老师好,问一下这句话说的对吗?什么理解意思,麻烦解释一下,一般而言,企业资金按照来源渠道不同,可分为所有者权益(自有部分)和负债(借入部分)两大类。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股息、红利所得)不允许税前扣除,而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利息所得)只要符合了特定条件就可以税前扣除。因此两者相比,负债筹资发生的利息支出能够减少所得税计税依据,从而增加股东税后净收益,无疑更为划算。
我们在学习这个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老师是让我们用这样的方法理解去考试的。1.站在获得股息的角度,因为该笔股息在被投资企业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了,如果获得股息以后再交一次企业所得税,相当于重复纳税,所以国家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实行免税政策。2.站在支付股息企业的角度,因为股息是在净利润扣除了所得税以后才分配给股东的,所以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能在税前扣除的是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是我们现在在做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账务。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就有点懵,怎样才能容易。刚实操。
电子发票看发票类别,发票代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你好 金蝶总账和仓存的账不平,是总账的问题,总账多了,请问在哪里找这个问题呢
8.31日,仓库发出甲、乙两种材料,“发料凭证汇总表”如下表所示:材料种类70000车间一般耗用厂部一般耗用单位:元甲材料生产a产品120000生产b产品合计乙材料19000011000300014000合计12000070000110003000204000分录加数字
10.31日,本月投产的a产品500件全部完工验收入库,结转完工入库a产品生产成本
9.31日,将本月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生产成本。(写出制造费用分配过程)
6.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144800元,其中,车间用固定资产折旧96800元,行政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34000元,专设销售机构用固定资产折旧10000元,出租用固定资产折旧4000元。
5.31日,结转本月应付职工工资,其中:生产a产品工人工资60000元,生产b产品工人工资40000元,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0000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12000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48000元。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9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20万元; (2)投资收益200万中,(其中包括转让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直接取得投资收益100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9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80万元; (4)发生的管理费用5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25万元、新支术的研究发费用3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 (5)销售税金及附加285万元(不含增值税); (6)发生财务费用190万元。(其中2020年向境内某居民企业(非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支出48万元,该笔利息的借款发生在2020年1月1日,借款金额 530万元,约定借款期1年,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7)取得营业外收入18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6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28万元、发生职王教育经费12万元 (1)计算该企业2020年利润总额, (2)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对所得额的影响金额;
4.17日,销售a产品1400件,每件售价1000元,货款14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率13%,价税款已存入银行。
老师您好,我在做2024年5月的账时,老板拿了两张2021年和2022年购材料的发票让我入账,那这样的话需要更正之前的汇算年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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