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需要看你们那边有没有一个季度不超过30万优惠需要看有没有这个
老师,个体户核定征收,一季度3万,如果这个季度开了10万,超出了核定征收的金额,这种要不要交税呢,税率是好多呢。但是小规模现在有优惠政策,一季度是30万不交税,这个到底是依据哪个呢?
小规模季度不超30万,不用交增值税,地税,那如果有代开专票,代开10万收入,交10万收入✖️税率,那如果这个季度代开10,开普票22万呢,加起来这个季度共开了不含税32呢,是不是要交增值税?
个体户上个季度是查账征收的,这个月开始已经核定了定期定额征收,所有税都是季度申报,月销售额定的是3万,那如果我这个月只开了2万的发票,需要交什么税吗?季度申报的时候要申报什么税?如何申报呢?
请问,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第一季度开票100万,核定所得率是百分之7,第一季度预交个税=(100万*7%-5000*3)*10%-1500=4000元,如果后面3个季度都没有收入,全年应交税费=(100万*7%-5000*12)*3%=300元,那多交的3700元能退吗?怎么退呢?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不需要汇算清缴
老师您好,我们是个体工商户,政策上不是说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一季度不超过30万不是免税吗?为什么我们税务专管员说我们的核定额度每月只有3万,一个季度9万,我们一个季度开了20多万,超过太多了,变成了查账征收呢?查账征收说要我们交20%的个税?政策上说的月销售额10万和专管员说的定额3万有什么区别?
老师,刚接手一家公司在做账过程中,发现前会计没计提增值税,但银行流水要支付增值税,这样做账,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增值税明细帐直接成负数了,我该怎么调呢
合作社一个季度超五十万用交税吗
老师购药的发票上显示折扣20负18,合计2元,可以按药品贷现金2吗
我们购买药商的药,有一个药发票上显示22,负21,合计1元,这么记账
老师我们医院卖药,发票上有一个药实际22但是减去了20,然后上面实际支付2元,怎么记账
老师我们医院买药,药商赠我们一个药,有发票,这么记账
买东西赠的药怎么记账老师
合伙做餐饮,甲方垫付货款10000元。盈利17000元,该如何分配盈利金额!
销售商品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需要二级明细吗
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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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5 90娱乐业 20
这个政策是各地不一样这个
看优惠,有优惠话,那这个超过定额也不需要交,
我问是四川的
老师,刚刚打错字了, 我门是四川的
这个需要问下你税局口径,我这边没有四川政策文件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