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如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如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属于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贵行会计摊销期限为5年,不低于3年,符合税法规定,不存在税会差异,不涉及纳税调整。
如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属于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企业会计摊销期限为5年,税法规定摊销期限为剩余租赁期限,如果剩余租赁期限长于5年,则存在税会差异,前5年做纳税调增,5年后做纳税调减整。
固定资产改扩建账务处理
1、确认拆除部分固定资产的损失(为拆除部分资产价值扣除残值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拆除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
取得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同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残值收入)
贷:营业外支出
2、转入改扩建、修缮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拆除部资产账面价值-残值收入)
累计折旧(对应的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原整体资产账面原值)
3、按照实际发生费用
借: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4、借入的工程专门借款利息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5、完工验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年限是什么?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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