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收电费账务处理
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设二级科目“代收水电费”。
1、收取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交电业局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库存现金。
2.预收的部分会计分录:
收取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电费下来后,根据业主的电费额,冲预收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现金
物业公司水电费如何缴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物业公司代收水、电、气、垃圾处理费等,如果以物业公司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暂不征收增值税:
(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
(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
物业公司代收电费账务处理。结合物业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业财融合;从会计核算、涉税事项的处理两个维度为大家分享主要业务具体处理思路与细节,做好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升财务价值打下良好基础,为日常财务工作的展开明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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