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老师好 我们的产品分零售价和底价(最低价),两者的差价归经销商所有。请问,我确认收入时,以那个价格确认呢?如果这个经销商是自然人,我是否要为他申报个税呢-j9九游会网址

2024-07-18 09:00

暂无回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讨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借银行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022-09-13
对的,思路比较清晰哦
2023-02-13
语音回放已生成,点击播放获取回复内容!
2024-07-08
你好, 在受托方销售商品的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通过协议约定了商品的销售方式和价格。由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在交付时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当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此时委托方再确认收入。 对于受托方是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增值税的差额处理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税法规定,受托方作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时需要按照实际售价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而委托方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方式和税率与一般纳税人有所不同。因此,在代销业务中,增值税的差额主要是由于双方纳税身份和税率不同而产生的。 其次,为了合理解决增值税的差额问题,双方可以在签订代销协议时明确约定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例如,可以约定由受托方承担代缴增值税的责任,并按照实际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和相应款项时,可以依据受托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并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费用。 此外,双方还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整代销价格来平衡增值税的差额。例如,如果受托方实际售价高于协议价,可以适当调整代销价格,使得委托方能够分享一部分增值税差额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解决增值税差额问题时,双方应确保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建议双方在签订代销协议前充分了解彼此的纳税情况和要求,确保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024-03-2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 保存到桌面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 售前咨询

    快账j9九游会网址官网售前咨询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