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统一税收编码模式,则进入【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模块,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也可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按钮,打开以上模块编辑和管理商品编码。该模块已预置有商品编码,开票时可直接选择,作为“货物或应税劳务”;也可利用“添加”、“修改”等功能,在末级节点下维护企业自定义的明细商品;可开票前再该模块中先维护好自定义商品后再开票,也可在开票时,在开票界面打开该模块后再维护明细商品。 如用户使用自定义税收编码模式,则进入【商品编码】模块,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也可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增值税类商品编码】按钮,打开以上模块编辑和管理商品编码。该模块仅预设商品分类,未预置商品编码,需自行添加商品编码,并进行“赋码”后,才能在开票时选用。 自定义税收编码模式延续自不带“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功能的旧版开票软件,如用户已习惯于使用旧版商品选择模式,需对原有自定义商品进行赋予税收分类编码的操作。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