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你好; 源泉扣缴是指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但就其来源于我国的某些所得,按照规定的税率,由我国支付款项的单位扣缴税款的一种征收方法。 属于源泉扣除的
老师,刚接手一家公司在做账过程中,发现前会计没计提增值税,但银行流水要支付增值税,这样做账,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增值税明细帐直接成负数了,我该怎么调呢
合作社一个季度超五十万用交税吗
老师购药的发票上显示折扣20负18,合计2元,可以按药品贷现金2吗
我们购买药商的药,有一个药发票上显示22,负21,合计1元,这么记账
老师我们医院卖药,发票上有一个药实际22但是减去了20,然后上面实际支付2元,怎么记账
老师我们医院买药,药商赠我们一个药,有发票,这么记账
买东西赠的药怎么记账老师
合伙做餐饮,甲方垫付货款10000元。盈利17000元,该如何分配盈利金额!
销售商品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需要二级明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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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税务局让我选指定扣缴 说股息红利才是源泉扣缴 咋整
你好; 1.源泉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2. 指定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如果你税务局要求按指定; 按你税务局那边要求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