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你好,同学,被告有权利获得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28条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且两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基本一致,系关联公司。原告姜某于2011年1月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甲公司停止经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进行了统一的人事安排,于2015年9月将姜某等人调至乙公司工作。虽然姜某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姜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因姜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其工作岗位、职务、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乙公司也基本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姜某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姜某的请求,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不需向被告姜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试分析: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且两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基本一致,系关联公司。原告姜某于2011年1月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甲公司停止经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进行了统一的人事安排,于2015年9月将姜某等人调至乙公司工作。虽然姜某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姜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因姜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其工作岗位、职务、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乙公司也基本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姜某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姜某的请求,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不需向被告姜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试分析: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两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基本一致,系关 联公司。原告姜某于2011年1月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内,甲公司停止经营,甲公司与孔公司之间进行了统一的人事安排,于2015年9月将姜某等人调至乙公司工作。虽然姜某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姜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因姜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工作岗位、职务、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乙公司也基本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姜某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__倍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姜某的请求,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不需向被告姜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试分析: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简要说明理由。
一件东西卖15元,成本6元,利润是多少
22年和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不变,未分配利润增加,是正常(正确)对吗?
22年实收资本:749000;资本公积:237672;盈余公积:1850;未分配利润:1850123年实收资本:746000;资本公积:232350;盈余公积:3675;未分配利润:36751请问老师,23年实收资本比22年减少了,这正常吗?
老师,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注销,注册资金收不回来,账务,借做营业外支出还是投资收益呢?正常投的钱,用考虑减值吗?
你好,我用别人的公司开分公司有风险吗?总公司出了问题我开的分公司受牵连吗?
你好老师,请问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注销了,注册资金收不回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不是高新企业是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额怎么算,我看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面没有
不是高新企业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额吗
房价139要开520的发票十个点要补多少税点
旅游公司内账小规模,小企业因为公司做收入时不做应交税费这个科目,直接是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外账那边原来2023年7-9月时缴纳增值税1000,城建税70,教育费附加50,地方教育附加20元,我是这么做的:计提: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40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盲费140外账报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140贷银行存款1140这样做可以吗?不对的话要怎么修改,因为跨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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