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你好 这个培训费用如果是针对自己企业员工的培训 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职工教育经费 这个分配到损益里 企业所得税有扣除标准一般企业 是工资的8%
老师你好,无形资产摊销分录如果做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摊销,那无形资产不是还是挂在帐上吗
建筑工程公司,购买的工程机械可以记入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吗
甲企业向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的使用者使用给按月支付,每月3000元,该专利权每月摊销2000元
以银行存款200000元购入影响外观设计专利,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老师您好帐上挂了一笔无形资产四千元,以往年度没有摊销,24年摊销完了,由于以往年度所得税都是交完税了,更正申报调整税款非常麻烦,也不知道是哪一年起应该摊销的,所以没从以往年度损益调整,直接做在了24年扣除所得税,金额不大,可以吗?
跨区域报验户一个项目下签两个两个分包项目合同要办理两张吗
老师您好,我们帐上挂着一笔的无形资产,4000元,很多年了一直没有摊销过,今年审计发现这个问题让我们摊销掉,因为无法查询到哪一年度产生的,也就无法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在24年做了摊销,可以吗?
无形资产必须摊销吗?不能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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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一般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包括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参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
所以前面您说的损益类不知是不是前面的情况 还是您对外提供培训的成本呢?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核算范围主要包括: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如: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公积金、差旅费等等; 2、企业登记、工证的费用。如:工商登记费用、验资费用、评估费用、税务登记费用等; 3、筹资的费用。如:筹集资金发生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的培训费。如筹建期间员工外出学习的费用,或者专家到单位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等;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的费用。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印花税、车船税、通行费等等。 这个是坐标河北 的税局软件客服的答复 可以参考下和您这边税局确认下 实务中,要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纳入开办费的范畴。其中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主要包括: 1、取得资产发生的费用。如: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3、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能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4、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您可以看下 开办费的范围 要是您计入开办费 是一次扣除或是计入长期费用摊销 目前没有查到文件说开办费用中职工培训费用是否按8% 但是建议保险起见和税局确认下 看下您税局的口径 国家是: 企业对于开(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参考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关于老师来培训 这边查到福建有和文件 培训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交通费等,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所以单位举办培训班,接送老师的租车费用,可以据实计入培训费用的。 参考文件:《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第八条。 您省份有无其他规定 可以问下12366
哦哦,谢谢老师,也就说不管是我们员工外出培训,还是专家到本专业培训所发生的开支费用,都是这样做分录是吗? 职工教育经费一般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你好会计 基本分录是这样的 税法扣除可能需要参考当地税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