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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可以互相使用吗?-j9九游会网址

2020-12-11 21:18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2020-12-11 21:20

学员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填报表时进行重分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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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172 追问 2020-12-11 21:23

那和会计准则有关系吗?有老师说可以互相用,但是该什么准则就用什么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11 21:39

从准则来看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通常包括: 1、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2、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3、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4、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5、其他应付、暂收款。 实务中按款项性质使用较好。但款项不多的企业不想设置那么多科目,互用也是可以的,只是填报表时需要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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